GB 2894-2025取消了GB2849-2008 9.2的要求
9.2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、 窗、 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, 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, 影响认读。
取消这一条款,意味着:
1、允许在位置固定、状态可控的“可移动物体”(如设备门、防护罩、常闭门)上设置标志,以提升警示的直接性和关联性。
2、并未允许在位置不固定、可能被随意移走或导致标志无效的物体上随意设置。
3、强化了“基于风险进行设置”的原则。设置者必须评估标志在可移动物体上的可视性、稳定性和有效性在整个使用周期内是否得到保障。
因此,在新标准下,对于高压配电室、低压配电室的门,在其外部设置“禁止入内”、“禁止烟火”标志,在内部柜门上设置相关操作警告标志,现在是被允许且推荐的做法,因为这使得安全信息与风险源紧密结合。关键在于确保当门处于通常的关闭状态时,标志清晰可见、牢固可靠。
以上变化体现了新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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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理念的转变:从“静态合规”到“动态风险控制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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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加强调标志的最终目的——在关键时刻(风险暴露时)有效传递安全信息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